两只刺猬的爱情

2005年1月5日    184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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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蓝色的星球上,居住着一群刺猬。一群非常非常聪明的刺猬。
他们有自己的秩序,有自己的文明。在他们的社会里,有一个传统——每一只刺猬都必须经过“成熟的考验”,是否合格,是由星球上年纪最大的一只老刺猬来认可的。
没有通过考验的刺猬,会被放逐到星球另一端的沙漠中去生活。

背背一出生,妈妈就告诉了他这个传统,“通不过成熟的考验,是不会有出息的。”妈妈这么说。
背背很好奇,它去问那只老刺猬,“老爷爷,什么叫成熟呀?”
老刺猬很老了,整个星球上,背背只看见老刺猬的刺是白色的,其他刺猬的刺都是黑色的。
除了背背,背背的刺是蓝色的。

老刺猬眯着眼睛,看着背背漂亮的蓝色的刺说:“孩子,成熟这个东西是说不清楚的,只有自己成熟的那天,你才会懂。”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通过成熟的考验呢?”背背一知半解地问。
“嗯……孩子,当你的刺变成黑色的时候,再来找我,我会告诉你的。”
老刺猬似乎很疲倦,说完就闭上眼睛睡了。

背背不是很懂,但他很快就忘了这件事,开心地在树林里玩起来。

背背长得很快,他的刺仍然是蓝色的。

他偶尔也会看到别的小刺猬的刺不是黑色,但他们总是很快就变成了黑漆漆的。
背背有时候挺担心的,但他只要一看到晴的天、白的云、绿色的树林、跳跃的小鸟就会把一切烦恼忘个一干二净,他喜欢自由,热爱生命。
背背觉得每一天都是充满希望的,什么事也不用担心。

背背总是一个人跑到树林里晒着阳光,一边唱着好听的歌,一边在草地上打*.好快乐地过一整天。虽然每次他这样开心地回家总会被妈妈骂,但背背还是偷偷地乐着,他不明白为什么妈妈总是不喜欢他做这些快乐的事,也不明白为什么每次***眼里都会有那么担忧的眼神。
背背不管,背背觉得生命那么美好,怎么可以不快乐的过呢?

一天又一天,背背仍然是一只漂亮的蓝色的刺猬。快乐的小刺猬。

背背恋爱了。背背爱上了一只叫晶晶的小刺猬,晶晶很爱听背背唱歌,每次背背坐在晶晶身边唱起为她写的歌,晶晶就会微笑着梳自己乌黑乌黑的刺,陪背背一起享受自由的空气。
晶晶第一次对背背说我爱你的那一个晚上,背背兴奋得一夜没睡。
可是晶晶有时候很烦恼,因为她和背背都没有通过成熟的考验,她可不想到星球另一头的沙漠里去生活,她很担心。
可背背不,背背觉得只要能和晶晶在一起,无论在哪里都是幸福的。
晶晶为此会跟背背吵架,背背每次都很难过,因为他爱晶晶,他不想晶晶烦恼,可是他认为晶晶不该把成熟看得比他们的爱情还重要。
背背相信晶晶是真的爱他,所以他把一生一世都放到了这场爱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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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诺

2005年1月5日    16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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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男孩和女孩在医院的走廊上相遇了。在四目相对的那一刹那,两颗年轻的心都被深深地震撼了—–他们都从彼此的眼睛中读出了那份悲凉。也许是同病相怜的缘故吧,到了傍晚,他们就仿佛成了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了。从此以后,男孩和女孩相伴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日出日落。两人都不再感到孤独和无助了。

终于有一天,男孩和女孩被告知他们的病情已屋了无法医治的地步,但他们都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对方。男孩和女孩被接回各自的家后,病情一天比一天严重起来。但男孩和女孩谁也没有忘记他们之间曾经有一个约定,他们唯有通过写信这种古老的方式来交换传达着彼此的关心与祝福。那每一字每一句对他们来说都是莫大的鼓舞。

日子就这样在他们的相互鼓励中飞逝。三个月后的一天下午,女孩手中握着男孩的来信,安祥地合上了双眼,嘴角边带着一抹淡淡地微笑。她的母亲在她的身边静静地哭了,她默默地拿过男孩的信,一行一行有力的字跃入眼帘:“……当命运捉弄你的时候,不要害怕,不要彷徨。因为还有我,还有很多关心、爱你的人在你身边,我们都会帮助你,保护你,你绝不是孤身一人……”女孩的母亲拿着信的手擅抖了,信纸在她的手中一点点润湿了。

女孩就这么走了。她走后的第二天,母亲在女儿的抽屉中发现发一叠未寄出的信,最上面一封是“妈妈收”。女孩的母亲疑惑地拆开了信,是女儿熟悉的字迹,上面写道:“妈妈,当您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离开人世了,离开您了。但我还有一个心愿没有完成。我和一男孩曾有一个约定:我们要坚强地活下去,谁也不有丧失信心。可是我知道我是无法履行诺言了。所以,在我走之后,请您代我陆续将这些信寄给他,想念这些信能给他一些快乐,让他增添与病魔抗争的勇气……”读着女儿努力写下的遗言,母亲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她无法再克制自己的感情,她感到有一种力量促使她要去见一见这位男孩。

女孩的母亲按信上的地址找到了男孩的家。可是,她一进门便怔住了,因为她看到客厅墙上挂着一个黑色镜框,里面是一个曾经生机勃勃的男孩的照片。开门的妇人一脸忧伤,是男孩的母亲,当听明女孩母亲的来意后,不禁流满面。她缓缓拿起桌上一叠信,哽咽地说:“这是我儿子留下的,他一月前就走了,但他说,还有一个与他命运相同的女孩在等他的信,等他的鼓舞,所以,这一个月来,我代他寄出了那些信……”说到这里,两位母亲已紧紧地抱在一起,泣不成声。

平淡之爱

2005年1月5日    161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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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她第一次握手,是在舞场上。

那是五月,在舞场上飘荡的不仅是悠扬的乐曲,还有从窗外溜进来的樱花的香气。一个书生气的男孩站到了一个文静的女孩面前,伸出了他的手,请你跳舞好吗?女孩轻轻点头,两只手自然而然地握在一起,然后,滑入舞池。完全合乎舞场的规范,跳舞而已。

后来,他又和她跳过许多次舞。

已经到了六月,是丁香花盛开的时候。有一天,跳完舞已过九点,他送她回家,从路边的丁香丛里波浪般涌来一阵阵委婉的、缠人的气息。他和她走得很慢,他们已经很熟,他们已经谈完了人生的理想,可是他们在这丁香花的香氛中,感觉还有一点什么要谈。于是,他们就有说不完的话想要说,他们脚下的路也无限地延长。

走着谈着,他和她的手突然碰到了一起,这突然的相遇引起了他们心中一阵震颤,他们受了惊吓一样,突然分开。可平静一下之后,两只手又不约而同伸向了对方,他们谁也不说话,都在心中感觉到奇怪,他们的手已经握过无数次了,可是她分明感觉到他的手指冰凉,他也感觉到她的手尖轻抖。
他和她羞涩地相视一笑,无言。

以后,他们还在一起跳舞,还是只在舞场上握手。

到了七月,丁香花谢尽,他们毕业了。

他也许想对她谈到以后,却没有说;她也许想过将来,她也没有说。

人海中偶然相遇的两个人,又消失在人海中。就如海中的两粒沙,还会再次相遇吗?

工作了,新的生活开始了,可是她的心中却始终是惆怅的,若有所待的。

一天,她和朋友闲谈,她心中的忧郁使她的话散漫无边。朋友问她,是不是在想那个跳舞的男孩儿?她脸微红,轻轻点头。朋友问,傻孩子,你们怎么不约定一下?她又轻摇头,如果他心中有我,就不必相约。

说完,她抬头看向窗外,窗下的美人蕉花开灿烂。蓦地,她愣了,远处那个急步而来的人怎么像他?

她突地站起,冲到门外,正好看到他的笑脸。一句话也没有说,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此后,他们握着手去公园,握着手去书店,后来又握着手去选结婚的物品,他和她结婚了。

她的手伸到了他的臂弯里,他的手揽到了她的腰上。不过,她还是非常喜欢被他握住手的那种感觉,那种牵引般的、被保护般的感觉。

她的单位离家近,每天晚上都是她做好了饭等待他回来。常常是她早已经把饭摆上了桌,而他还坐着那晃如牛的不准时的公车赶在回家的路上。她就利用这等待的时间把家中打扫得纤尘不染,然后站到阳台上,看着他回来的路。她能准确地判断出哪一辆车是他坐的公车,等到她看到了那车的灯光,就绕到后凉台上看着他下车,然后又听他上楼来的脚步声。每每是当他把手放在门铃上还没有按响时,她就打开了门,迎接他的是她的笑脸,还有她的拥抱。

每天,他们都是握着手入睡,萦绕在他们身边的空气都是甜甜的。

后来,他和她的中间,走着他们的女儿。她把他的手让给了女儿,女儿那童稚的笑声引来了他和她的欢笑。她每天晚上又要带女儿又要准备晚饭,虽然再不能在阳台上守候,可是她以为这能准时端上来的饭菜已经代表了她全部的心。

他呢?每天晚上吃着她做的饭,他都要说上一句,这饭真香啊!

她就很努力地学做饭,学书上的、学饭店的、学同事的,慢慢地,她做的饭真的很香了。

日子就是这样柴米油盐地过了。他的工作越来越忙,就更不能顾到家,而且还常常出差。在他工作忙的日子,在他出差的日子,她就像一只雌鸟,忙着照顾自己的小巢,照顾自己的小鸟,同时等待那只外出的雄鸟归来。这时候他们很少有时间握手,而且即使有时间也想不到了。他们之间被太多的东西所充满,繁忙的工作和家庭琐事成了让人拨不出脚的旋涡……

她累,开始怨他家务做得少;他因为她的叨唠变得没有耐心。她伤心,他无言。

在一个秋天的夜里,他和她为了一点小事吵了起来。因为她感觉自己可能怀孕了,处理这件事让她感觉有很大的压力。她希望他能说对不起,说这事情我们应该一起来分担,说亲爱的有我呢。可是他板着一副面孔,好像是她极大地对不起了他,他粗暴地顶撞她,因为他那天在单位也有非常不顺心的事,他正心好烦。她冲到楼下,以为他会拦住她,就如恋爱时那样,他会拉住她的手,然而他没有。她就在那寒冷的无边的黑暗中急走,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地走。那一刻,她想毁了自己,她不明白这就是婚后的爱情吗?后来,她想到了自己的女儿,女儿正在学说话,每天都有喜人的进步。她想到女儿正在那家中等她,也许正在问他,妈妈什么时候回来?那奶声奶气的声音对她是一种呼唤。于是,她平熄了心中的怒火,找了一家药房,买了可以中止妊娠的药。虽然她知道这样对自己的身体有极大的伤害,可是那时候她什么也不想,只想结束那让她憎恨的一切。她以为,爱情已经死亡。就在她在寒冷中走了一个多小时,重又推开家中那温暖的房门时,她就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可是,他并不知道她心中的决定。他在第二天早早地回家,做饭,还买了她还吃的东西。家中仍然充满了女儿甜甜的奶香和她叫爸爸妈妈的娇憨的声音。

生活就是这样继续了。

她不再那么激动,也能以平和的心态来面对他的粗心,冷漠和怠惰,甚至于热情。她以为没有了爱情的生活就是这样的。他仍然早出晚归,以他的按时回家表示他对家的爱和渴望。他每天到家都很疲劳,却还是努力对她露出笑脸,他慢慢地知道了这笑脸对她是多么重要。

她伤心地想念以前的爱情,他默默地表现现在的爱情。

她总在怀念以前的日子,也许是女儿上学了,她有了更多的时间来回顾和审视自己的生活,她发现,自己的内心还有那么多的空隙,那空隙中回绕的是对爱的渴望,日子要过,可是被柴米油盐挤走了的爱还是要回来。

他还是常常出差,她就在他出差前和女儿一起撒娇地向他要礼物,她总是能得到她所盼望的东西,虽然是她向他暗示的。但是时间久了,他也常常被她的欢喜感动,他真为自己能为她带来那么多的快乐而得意。如果两个人出去而女儿又不在身边,她就很霸道地又占有了他的手或者臂弯,他开始时想表示异议,可是她对他得意地一瞪眼,于是他也就由她了。如果他在书桌前看书,她会很爱娇地靠到他的背上,双手环住他的腰。他就回身轻搂一下她的细腰,然后把她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前。

后来,如果她在他的身边,他就会主动握住她的手,她也就由着自己的小手在他的大手里,就如婚前。慢慢地,他们还是要握着手入睡了,似乎这样两个人就能走入同一个梦境。在他入睡之后,只要她把手放入他的手中,无论他是否睡熟,他都会反握她的手。于是,在无数个噩梦的夜里,他的手都是无意地为她提供了保护。

在一个无风的月圆之夜,他和她握着手靠在窗前,她看着自己的手,它们已经不像原来那么温润细腻。她回头轻轻地问他,如果我的手老得像竹节,你还愿意握着它吗?

他在她的手上轻吻一下说,不知道这句话吗?执子之手,与子携老,你老我也老了。

她听了他的话,靠在他的身上,无言。

用一辈子来说我爱你

2005年1月4日    188 views

5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
你歪着脑袋,眨着水晶般的大眼睛,疑惑地问我:”什么意思呀?“

15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
你的脸红得像火烧云,头深深地底着,摆弄着衣襟。你好象在笑。

2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
你把头靠在我的肩上,紧紧地挽住我的手臂,像是下一秒我就要消失一样。

25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
你把早餐放在桌上,跑过来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知道了!懒虫,该起床了!”

3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
你笑着说:”你呀,要是真的爱我,就别下了班到处跑,还有,别再忘了我叫你买的菜!”

4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
你边收拾碗筷边无表情的嘟囔着:”行了,行了。快去给孩子复习功课去吧。”

5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
你打着毛活头也不抬:”真的?你心里是不是巴不得我早点儿死掉。”然后就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6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
你笑着捶了我一拳:”死老头子!孙子都这末大了,还贫嘴!”

70岁的时候,我们坐在摇椅上,戴着老花镜,欣赏着50年前我给你的情书,我们已绮褶皱的手又握在了一起,那时侯我说我爱你,你深情地望着我,其实你那已挤满皱纹的脸仍是那么美丽……
炉子上的开水咕嘟咕嘟地冒烟,温馨的暖意充满了整个屋子……

80岁的时候,你说你爱我。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我流泪了。
但是那是我人生最最快乐的日子。
因为你终于说出了那句”我——爱——你

爱又如何

2005年1月3日    165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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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中年男女在雾都的新年夜车祸而亡,一段很普通的婚外情牵扯出来的却是整整一代人的生活写照。《玻璃之城》的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导演张婉莹也是港大七十年代的毕业生,故事自然是发生在七十年代的港大里,港生和韵文如同所有的大学里的男女一样平淡的相恋,男孩子为讨女孩子欢心做了些有点可笑但不失为可爱的举动,后来,血气方刚的港生参加了保钓(保卫钓鱼台)游行,年轻人冲动之下的举动自然是没好果子可吃的,被勒令退学后,港生去了巴黎,万里相隔,爱情也在长途电话的折磨下慢慢褪色。几年过后,男婚女嫁,对象却换做了别人。

香港回归的五年前,已经功成名就的港生和韵文在普通话学习班上再次相遇,两个人发现原来那么多年过去后,彼此却还是放不下对方,曾经的誓言也还是那么的刻骨铭心,而婚外情也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谈不上对丈夫(妻子)不忠实或是背叛,同时喜欢上两个人的矛盾对港生和韵文来说是一种莫大的痛苦。虽然两个人合买的房子犹如世外桃源一般,但现实却有如针扎一般时时刺痛着生活的神经。而死对于他们来说也许是一种最好的解脱,康桥偶遇竟成永远。港生和韵文的故事只能留给他们的孩子去慢慢体会了。

现代人往往在生活面前显的那么无奈,其实悲剧在两个人相爱开始就已注定,韵文的母亲说的好:“只怪这两个孩子认识的太早了。”男人要三十岁才成熟,事业稳定才是恋爱的最好注角,除非你摊上个好老爸,含着金钥匙出世。爱又如何,现实中的时间和距离足以摧毁一切。对此,人们只能报以无奈。当然,也许数十年后你也可以和曾经爱过的“她”再来一段婚外情,但,这时候你已不能爱的那么纯粹,生活早已把你身上的棱角磨平,连爱字也不敢轻易出口(怕失去已有的地位,怕老婆一哭,二闹,三上吊,怕,怕,怕)。这样的美好故事能够发生的可能也是微乎其微。在see的聊天室里认识个女孩子,男朋友远在新加坡的时候她固执的等待男友的归来,实在是算的上忠心耿耿,让我不得不佩服。当任贤齐傻傻的唱着“噢,算了吧,就这样忘了吧,该放就放,再想也没有用。”的时代,居然有人如此执着,看来不是她是异类便是我已退化成异类。

张欣也曾写过篇《爱又如何》,说的是生活中的诸多烦恼对夫妻,情人感情的冲击。贫贱夫妻百事哀,当吃,喝,拉,撒,睡俱成问题时,保管海誓山盟的爱情在几天内烟消云散。前几天在榕树上有过另一个故事,说是一个男孩子在女友出国后仍痴痴的等着她回来,当知道女友在异国生病时跪地祈祷,希望她能快点好起来。但后来,女友回来了,但身边的男孩却不是他。为此男孩非常沮丧,搞不明白生活为何对他如此不公平。女孩子说,当她生病时,陪在她身边呵护照顾她的是现在的爱人,感情的天平自然倾向他了。类似的故事榕树里还有很多,其中不乏刚刚踏出校门的年轻男女,生活把他们的爱情搞的肢离破碎,而遇人不淑或是缘分尽了往往成了分手的最好借口。但,事实真是如此吗?那个男孩子如果能在女孩子生病时立刻飞到异国嘘寒问暖,端茶送水,谁还能抢了你的女友不成。两个人之间不光是靠爱就能解决问题的。同理,如过有一天有个有钱的男人或是漂亮的女人抢了你的恋人,别怪他(她),要怪就怪你自己啦。

不要轻言爱情美丽,因为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可以让它变质。不要把爱情想的太好,男人和女人同样容易改变,而这世界上的诱惑太多,坚贞太少。不要在没钱的时候谈恋爱,那样的生活对你和你的恋人同样不公平。不要在有钱的时候不谈恋爱,那样对你自己不公平。不要不把你的恋人当回事,那样会让人堕落。不要太把你的恋人当回事,到头来你会发现自己怎么会有那么多烦恼,那么多情敌,那么婆婆妈妈。不要在情人节的时候冷落你的爱人,一年一次例行公事也是要的。不要天天搞romantic式的把戏,那样做你也不会变成情圣,俗不可耐才是你的代名词。不要对你的爱人不好,否则她(他)肯定会跟着别人跑。不要对你的爱人太好,否则你就麻烦多多,口袋空空,眼皮肿肿,让你老爸老妈白养活你一场。

爱又如何。

这个年代的爱情

2005年1月3日    161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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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我们恋爱的时候,我说:让我们像电影里那样恋爱,好吗?

  电影里的恋爱是如此的美丽。

  开始的时候,我们邂逅在街头,然后因为有些小小的误会而认识。所有的故事都从那谅解的一笑开始。后来,我们开始约会。

  约会的时候,有很美丽的海,我们在海边互相追逐。海很蓝,云很白,沙滩是金黄色的。在我们父母那一代的时候,像我们这样的两个人会在海边看星星,看流星在夜空中坠落,一直看到第二天的太阳从海平面上升起来。而我们现在就不是这样。我们也在海边看星星,然后,我们会回到我们的小屋子里去喝粉红色的香槟酒,屋子里响起巴赫的音乐。我相信我们的激情会被如此平和的音乐点燃。于是——一夜情燃万古长。

  约会后不能逃避的是离别。在离别中,我或者你出了些不能解释的问题。我在这里苦苦地等你,你在另一端苦苦地等我。如果,苦尽甘来,我们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话,那就叫——喜剧;如果,你死了,或是我死了,我们永世不得见面,那就叫——悲剧,在中国叫——苦情戏。

  我们的偶像是《泰坦尼克号》里的捷克和罗丝。

  那时候,我们是如此地热爱着电影,电影的爱情如此的领导着我们的爱情。亲爱的,爱我爱得像电影一样,好吗?

  时代变了。

  现在,我们恋爱的时候,我说,让我们在网络上恋爱,好吗?

  网络上的恋爱是如此的新潮。

  开始的时候,我们在聊天室或是BBS或是ICQ或是OICQ再或是诸如此类的地方邂逅。所有的故事都是从我们的一句问候开始。后来,我们开始约会。

  约会的时候,都市的夜刚刚降临,我们相约在某个知名的网吧。你不是恐龙,我不是青蛙,ISDN的专线,128兆的内存,我们虽然面对面还是在用网络的语言。我们经常约会,在网上也在网下。在网下的时候,我们和别的情侣一样,我们在酒吧徘徊,我们在茶坊留连,我们喝克罗那,我们喝卡布其诺;在网上的时候,我们整夜的和我们的电脑在一起,我们的“猫”在一边永不断线,我们把所有的相思寄托于那个键盘。我们打字的速度等同于我们的说话速度,我们温柔地敲击键盘,那便是我的温柔的语气。我们在虚拟和现实间频繁往返,我们乐此不疲。我们用我们的方式进行着最古老的“一夜情燃万古长”,用我们身体,也用我们的思想。

  约会后依旧是离别。在离别中,我们之间会出一点问题。也许你的问题在于不能言表,也许我的问题难以启齿,误会在现在是很流行的。我苦苦等你,你苦苦等你,如果再不能见,那叫——超现实主义;如果,能一起终老,那叫——后现代主义;时髦点叫——后现代激情主义。

  我们的偶像是《第一次亲密接触》中的痞子蔡和轻舞飞扬。

  这个叫痞子蔡的台湾男人写的并不怎么样的书竟然打败了好莱坞詹姆斯·卡梅隆的巨制大片,这就是在网络时代才能发生的奇迹。

  作为一些老派的爱情追随者,有的人顽强地拒绝着网络对于爱情的侵入。他们拒绝用网络交谈,他们用笔和纸写情书,他们在三里屯或是衡山路约会。他们看好莱坞的老电影,比如《魂断蓝桥》什么的,看电影的时候用手帕擦女孩子的眼泪。他们穿白色的丝绸衬衫,穿西装的时候一定系领带,很亮的系带黑皮鞋里面是深色羊毛袜子。他们对网络女子也许曾经有过吸引,但是本不是同路人,最终像悲剧电影,分道扬镳;最终能偕老的也是电影女子。网络是太浮躁的东西,存不住太多的爱的积淀。

  电影像大餐,要排场,要气氛,要……
  网络像快餐,求效益,就快捷,求……

  我曾经想过于电影和网络孰爱,我最后还是选了电影,电影里的爱情是个人人都想跳下去的陷阱。

  让我在网络时代里,爱得像电影一样…

爱情不在服务区

2005年1月3日    16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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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前,我的爱情断了线,到现在整整1年零25天了。

  那是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关于他的一切,虽然短暂,从相识到相离13个月零13天,但记忆忧新。

  和他的开始没有一点浪漫可言,吴是我们俩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想打牌,正好三缺一,吴一个电话就把他招来了。他进来时,穿一件深蓝色衬衫,黑色西裤,戴着度数很高的眼镜,很文雅的样子。吴介绍我们彼此认识,感觉像是很熟识的朋友,只是好久不见。年轻人总是很快就熟悉起来,我和他打对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气不错,和他配合的很是默契。

  之后又有过几次接触,大多也是在吴的招缆之下,大家凑在一起玩玩,放松一下心情。偶尔的闲谈中了解到,他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吴的丈夫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人无聊时就来她家蹭饭吃。

  “有时候真希望有个象吴家一样的家,和一个心爱的人,一块做饭、吃饭、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说这话时,他有点沉醉在自己的想象中,有一种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为这种柔情的话只有女孩会说来,而听到一个大男孩这样说,却是第一次,如果说他打动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始单线联系的,反正当我们手牵手出现在吴面前时,她和她丈夫都十分意外,但好像也在意料之中。

  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任性而随和的矛盾的个性,多次聊天发现我是一个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过什么会给他这种感觉,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相爱了,而且爱火如炽。

  开始时,我们天天打电话,象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抱着电话不放,上班的地方离的很远,但我们总是在下班后挤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离我们两个相同距离的一条小吃街去吃饭,散步,然后分别回家。有时候因为塞车,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可能要两个小时才到,但我们彼此没有怨言,能在一天的工作之后相视一笑,一块吃饭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

  三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本来他不同意的,他说他要对我负责,必须结婚之后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没办法在每天吃完饭之后,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别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虽然第二天我们还会再相见。这一次,我的固执、任性让他束手无策。

  然后,我们登记结婚,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只是双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简单认识了一下。我们一直认为,所谓的仪式是给别人看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大肆铺张,相信有爱,我们就什么都有了。

  我们终于过上了他所说的生活:和一个心爱的人一起做饭、吃饭、吵架、逛街,而且乐此不疲。两个人的想法总是出奇地统一,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谋而合,当然偶尔也有纷争,但那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稍纵即失。夜里睡在他身边,我常常从笑声中醒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不愿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这样为他失眠–他紧锁的额眉,偶尔的梦呓往往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无意地伸出胳膊,让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

  每天早上上班,我们总是相拥而别,这渐渐成了我们默守的习惯,就象每天必须吃饭一样,从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时出门,每次总是把我从被窝里抱起,看我收拾一阵,再出门上班。偶尔他也会有例外,坏坏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无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

  后来,为了方便联系,他送给了我第一部手机,那是除结婚戒指之外,他送给我的最贵的礼物。

  之后我们就天天给彼此发短信,只要是不在一起的时间,只要是稍有空隙,说一些让彼此心动的话,问候一下彼此的生活,那种亲密与关心,仿佛是

  一坛沉年的老酒,让我们彼此沉醉不醒,余香悠然。

  有一次,我去天津看一个朋友,之前告诉他,可能要在朋友家玩一两天,他有些不舍但还是点头答应了,并且提醒我不要关机,随时联系。朋友住在一间简陋的地下室里,因为很久没见,那晚我们聊了很久,很晚,差不多3、4点的时候才有了倦意。

  在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被“咚咚”的敲门声吵了。谁呢?这么晚?

  开门时,他和另一个朋友赫然站在门口,看到我,像瘫了一样,顺着门框滑坐下去,脸色苍白,好象经过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吓坏了,急忙蹲下扶住他。

  “都是让你吓的,”同行的朋友对我说,“他给你发了无数短信,不见你回应,晚上应酬完工作上的事回家打你手机,总不在服务区,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叫我连夜开车送他来这儿找你。我说没事,他还不信。”

  这才意识到,朋友的地下室信号不好,而我们一直在里面聊天,却唯唯忘了他。

  “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我宁愿你杀了我!”他爱恋而满脸激愤地看着我,突然又紧紧抱住我,差点箍得我窒息过去,然后,有液体落在我肩头,烫烫的,他吓哭了……

  一年后的现在,我还原了单身,过着一种波澜不惊的日子。

  偶尔也会有人走近身边,用一种爱怜有加的眼光试图读懂我,有时候我恍惚地以为是他的替身,他舍不得我,回来看我了,只是稍一静下来,就有了一种背叛的感觉。他非他,我却还是我,关于爱情的定义原来只适用在他的身上。

  慢慢地我学会了与别人调侃感情,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用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和朋友谈感情的事,但都是别人的,自己的是一片空白。

  夜里还常常像以前一样醒来,有时根本就不曾睡,也会习惯地看着身边那个空空的枕头,虽然已经早没有了他的体温、体味。累了,也会习惯地蜷缩着身体,但却没有了他的臂弯做我的枕头……闹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代替他每天准时叫我起床,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掀起被子让自己曝光,但瞬间就惊醒了。

  1年后的现在,我还用着他给我的手机,也常常收到一些短信,朋友的,亲人的,只是没有他的。有时去偏远的地方,也去过以前那个朋友的地下室,但我总是急急地回来,等他给我发短信,等他打来的电话。

  1年又25天前,我像往常一样在门口与他拥抱、吻别,延续我们每天的习惯。

  那天他要和一个同事出差去外地,要三天才可以回来,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三天,所以真的有点不舍,所以那天的拥抱我们花掉了三次的时间,他笑着说:“我要把明天、后天的拥抱先行享受了。”

  路上的时候,他给我发过两次短信:
  亲爱的,我们已经出了京,我开始想你了。
  宝贝,这儿是山路,信号不太好,晚上到了再给你电话吧。

  然后,我就很幸福地等着他的电话,等……

  可是再也没有等到。

  后来,我给他打电话“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我开始给他单位打电话,给他的同事,上司,朋友,给同行的同事的家里打电话,找一切可能联系到他的人,然而,一切都是陡劳的,我忽然有了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整个的像从地球上飞旋了出去,我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了自己。

  23个小时之后,有人告诉几近疯狂的我:在一个急转弯时,由于路线不熟,他们的车与另一辆车撞了,翻下了山,同行的三人两个再也没有回来,一个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

  送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哭,现在也没有,我在等他的电话。

  后来,我去了他出事的地方,在那个山涯下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他的手机。

  ……

  我每个月都会按时替他交费,每天都会打一次他的手机,发一个短信。

  每一次,我的爱情都回应我,“您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爱情由一些特别的瞬间决定

2005年1月3日    15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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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车站的那一刻就有了预感吧。她沿着自动扶梯向下狂奔、穿过长长的通道、拐弯,前面———站台上,果然停着一列蓝色的地铁,门正缓缓地合上。你知道,女人的直觉总是特别惊人的。无声地尖叫、冲刺———两米、一米、半米———上车或者关在门外,就在瞬间决定了。瞬间决定的,还有车上一段属于她的爱情。错过一瞬,也许就错过了一生。

  ———这是影片SlidingDoors(《滑动门》)在一开始留给我们的悬念,不是很新鲜了,但是依然吸引人。爱情总是由一些特别的瞬间决定的,只是当时的我们常常毫无觉察而已。一生之中有多少次呢,迟到半步的我们被关在门外,望着列车呼啸而去。究竟错过了什么,你知道吗?

  10分钟

  那时,楚岚已经意识到自己和陈浩之间的危机了。这份危机并不是来自两人中的某一方,而是来自于时间———可以相聚的时间太少了。和所有这个年纪的人们一样,他们需要为今后的生活拼命工作。而两人的职业恰恰都要常年在外奔波,陈浩开玩笑地说,他们乘的飞机在空中相遇的次数比他俩在陆地上见面的次数还要多。虽然有电话和E-mail,但是楚岚心头的阴影依然随着分离渐久,而蔓延开去,最后打成了一个结。又是3个多月没有见面,偏偏楚岚从沈阳回来的当天,陈浩要被公司派往比利时半年,他的航班就在楚岚到达2小时以后起飞。也就是说,他们只有一个多小时在机场相处的时间。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楚岚只有苦笑。更让楚岚苦笑的是,她的航班因为大雾推迟起飞。也许是上帝用这个方式来嘲讽我们没有缘分吧?如果今天见不到陈浩,我就放弃。楚岚和命运打了一个赌。晚点一个小时以后,楚岚终于到了。不存希望,反而平静下来,楚岚推着行李,懒洋洋地走出关口。她一愣。陈浩在等她。什么也没有说,就把她紧紧拥在怀里。他们拥抱了10分钟。9个月里面,属于他们的仅有的10分钟。楚岚一直没有告诉陈浩,就是这10分钟,打开了那个结,让她重新有勇气把这段爱情支持下去———直到结婚。

  3天

  书雯和李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有妻子和孩子,书雯知道。所以,有些情感只能放在心里。但是李一定是了解的,因为每次两人眼神交错时,都会有些尴尬。好在公司这样一个人多眼杂的环境下,想要做什么都难;书雯和李也不是业务上的搭档,见面点个头就过去了;下了班,李自然有他的家人在等他。所以,本来没有什么可以期待的。但是那天北京的客户突然要求公司派两个人去一下。李那组的家杰因为病毒性感冒,正在医院吊盐水。经理说,家杰那摊的业务书雯也比较熟,就她和李一起去吧,三天,很快的。经理还嘱咐李好好照顾书雯,说女孩子不常出门的。李笑着说好,又笑着看看书雯。书雯的心,动了一下。第一次合作,却很默契,到第三天上午,事情就都办完了。从客户那里出来,李问:“要不要多留一个晚上,我陪你在北京转转?”书雯一顿,扭头,看见李询问的目光,深邃而亲切。片刻的沉默。“算了,回去吧,你儿子还在等你呢。”书雯微微笑着说。李也笑了,好像还轻轻吐了口气。三天,足够发生一场爱情了,却没有。“我不能保证下次也不发生,只是这次没有发生罢了。我一点没有故作高尚的意思,任何决定,都是没有对错的。”说这话时,书雯的眼里有淡淡的星光一闪。

  1年

  老刘和夫人结婚30年,是外人眼里的模范夫妇。那天去他家,是第一次见到他夫人。才发现刘夫人一副强悍的样子,差遣老刘做这做那,老刘只剩下唯唯诺诺的份。过一会儿,趁刘夫人不在屋里,打趣地问老刘,这30年是怎样保持爱情长盛不衰的。老刘听罢一脸苦笑:“说起来,我们的爱情只有1年,以后30年,就只剩下婚姻了。用1年的幸福,换30年的辛苦,不值得,不值得。”但是刘夫人做的菜,真的很好吃。回来以后,把老刘的话告诉好友曲,那时曲正苦追一个女孩子。原本是想借此来劝告他:即便千辛万苦追上了,也未必有一生的幸福。谁料,曲毫不迟疑地说:“换了我,宁愿用30年的辛苦,来换那1年的幸福。”脸上,是青春独有的坚定。这就是悲观者和乐观者的区别吧?又或者,只是已婚男人和未婚男人的不同?1年以后,曲考出GRE,去了国外,和那女孩子自然是不了了之了。又过了1年,老刘的夫人患癌症去世。追悼会上,老刘悲伤到不能自已。留意看时,他的悲伤,真是从内心发出来的。

  一生

  大学里,钱炜和小可是特别引人注目的一对。可以为了爱,做一切疯狂的事,比如半夜两点爬到研究所楼顶去数星星。也笑过,也哭过,也大吵大闹过。所以那阵子班上同学都不看琼瑶和亦舒,只要看钱炜和小可就够了。毕业时大家都祝他俩幸福。他们果然也是一脸幸福的样子。然后几年,大家各自忙着给事业打基础,疏于联络。忽然一天,收到钱炜的结婚请柬。再看,新娘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心里不免有些诧异。在婚礼上,看到一个人淡如菊的女孩子,没有小可漂亮,浅浅笑着,立在钱炜身边。一下子就明白了钱炜的心思。最相爱的人,未必懂得如何去相爱。习惯了激情,会没有办法面对激情过后的平淡。有人说,每一段爱情的能量都是注定的。爱得愈激烈,消耗也愈快。就像焰火,漫天绚烂以后,片刻就成为灰烬。只有恬淡从容,才能一生。如同炭火,温热而恒久。可是少年时不懂珍惜,一生的爱,常常是,三个月就用完了。

  永远

  很久以前,罗大佑就唱过:“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永远是什么?”果然,他和相处10多年的女友刚结婚,又张罗着离婚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存在。

  永远是一份谁都无法达到的承诺。所以,如果有人对你说:“我永远爱你。”那么,对他多留一个心眼。

下辈子你还记得爱过谁?

2005年1月3日    161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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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自己应该算是妖怪呢,还是神仙。

我有个听起来很慈祥的名字,叫孟婆。虽然我实际不过是个文静、秀气的姑娘。

我的职业是熬汤,就是俗称的“孟婆汤”。

每一天都有无数的人到我这里来喝汤。他们之中,有自愿前来的,喜笑颜开的样子,说是终于可以解脱苦海,重新做人;也有的是被小鬼押送前来的,哭着喊着来世还要和某某在一起,求我放过他们。

当然,我是不会让碗空着收回的。

可我一直很好奇,是什么让那些人如此地难以割舍,竟能抵抗住孟婆汤香飘百里的诱惑。据说,是一种叫爱情的东西。

那,爱情又是什么?它有蔗糖那么甜?它有黄连那么苦?

有时候,我也会趁小鬼不注意偷偷地翻看那些人的在世记录。看的多了,我才知道在阳间,人都是从一个个小娃娃变成大人,然后随着日月轮换逐渐老死,或是遭遇了天灾人祸便提前到了我这里。

我的样貌为何从来都不曾变过?我的眼里怎么从来都没有像阳间女人那样流过水?

难道就因为我是熬汤的孟婆?

我忘了是哪一年,哪一月,只是个日落的黄昏,小鬼押了他进来,打翻了我端上前去的那碗汤。

“小柔,别走。”他用力拉扯着我。

我一动不动。我是被吓到了。那一双手,那一双还残存着余温的手原来人的手是这样的。

“小柔,谁也不能把你从我身边带走,你别怕,我会保护你。”他还在不停地说。

“小柔是谁?”我终于问了。

“你怎么了,小柔?你就是小柔啊!”我的手快被他捏碎了,而我依然体会不到疼的感觉。“你错了,我是孟婆,从来都是。”我看着他的眼睛冷冷地说。

呵,原来他在阳间竟是这个样子的:布衣、粗茶、淡饭、书……还有一个长相与我一样的女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一路叫他“书呆子”。他叫他小柔。

“书呆子,你已死了。你为了那个女子自杀了,那个女子对你很重要吗。”我把我看到的告诉他。

很奇怪,我突然地变得罗嗦。

“不对,你骗我。小柔,你是小柔!”他又过来拉我刚才抽出来的手。

我看到有水从他的双眼中落下,滴入我手中端着的汤中。

“喝了它吧,喝完了,你便能有新的开始了。”说完,我像以往那样稍施法力将汤灌入他的口中。

他的眼神慢慢散了开去,那些泥瓦厚书,那个娇柔女子,眨眼间,消失殆尽。

他随小鬼离开,不挣也不抗。

我喃喃而语:书呆子,只一碗汤,你便忘了你的小柔么?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如此地不堪一击,又为何让人甘愿为它受罪?

我依然熬着我的汤,依然偷看来人眼中最后的一抹记忆。

只是再不曾大意让人握过我的手。

某天,我面对一个白发苍苍前来喝汤的老者。

“书呆子,你可曾记得前世,你的小柔?”我问。

他的平静出乎我的预料。我自他的眼中,看到的是一片空白。难道他这一生几十年,竟是空白?

“谈什么前生来世,人不过是匆匆走一遭。能留住的,自不必强求;留不住的,终究是要放手。”他转身而去,独我一人怅然面对一空碗。

又是一世轮回,他站我面前。

“书呆子,你还记得小柔吗?你曾为了保护她被人乱棍打死在拜堂成亲之日。”我问。“小柔是谁?”他茫然地看向我。

战争、逃亡、炮灰、酷刑……这一生,他吃了不少的苦。这一生,那个女子是陌生的,他唤她“静儿”。

“你忘了小柔了,你走吧。”我把汤递过去。

爱情,竟是如此。

虽然有海誓山盟,终归敌不过时间的磨蚀。

这一生的最爱,在下一世,却是连一点痕迹都不能留下。

爱着的人呵,好好握着他的手。来世,你身边的人就不再是他了。

下辈子你还记得爱过谁?

青梅竹马的爱情

2005年1月2日    164 views

日久生情爱上了同事,青梅竹马终于开花结果,师兄追到了师妹,表姐嫁给了同学的哥哥。

大多数的爱情故事开始时并不浪漫,也不敢浪漫,马路求爱的也许是疯子,网上谈情的可能是骗子,梦中情人只适宜遐想,陌生人绝不要和他说话,如此,爱情的对象只能就地取材,有什么米,煮什么饭。

有什么资源像爱情这么有限呢?在这块固定的地方,在这块有限的时间,在这几个适龄的人中,作出一生的选择,还得同时被人挑拣。就像买一件衣服,你身边只有这间店,只好从中选择一件,所谓最适合你的,也只能是这个范围内的“最”。你最喜欢蓝色,但是这里只供应黑和白,这样你只好要了白色,毕竟它比黑色可爱一点。你当然可以咬定自己的原则,一定要买到最好的,可是什么才是最好的?

一个待字闺中迟疑不决的女友曾说,“我信他会出现,可我能等多久呢?”统计学是乐观的,既然世界无限大,人无限多,就有无限的可能,只要有毅力,就一定会遇见你生命中真正的另一半。只是你怎么可能阅尽千人,走遍万水,在你分秒必争节节败退的短暂青春?最要紧的,时间,刚好配合的时间,不早不晚;机会,千载难逢的机会,不快不慢。世界多大,人何其多,关我们什么事呢?小小的你我,任一辈子折腾,也就是身边这些人事风景,远远近近不过几十,遑论过百?这就是圈子。

聪明的人说,我爱的就是最好的,能让自己满足欣喜于把一棵树看成一片森林,不必患得患失,心大心细,是最快乐的办法。只是,在限制中作出的选择,是否意味着舍弃、妥协、甘心、冒险?美满的婚姻,被喻为中大奖,是羡慕其偶然中却得了准头;同床异梦的冤家,互骂瞎眼识人,是怨恨草草将就还是不能糊涂到头;相见恨晚的错过最是心疼,如果早知道你会出现,我又何必匆匆定论?

圈子这样决定了爱情,你的爱恨轨迹,从这里始,到这里终,它的封闭,固定,宿命,是有所抱憾,还是知足常乐?惟知人生本来就是受限,受限的爱欲,受限的生死,谁又能走出一个又一个的圈子?